协会简介

随州市道教协会成立于2006年10月,由全市道教界人士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为随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为随州市民政局,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是党和政府联系道教界人士和信教公民的桥梁纽带。会址设在湖北省随州市随县长岗镇珍珠泉村一组。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爱国守法、服务社会为宗旨。本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团结带领全市道教界人士和信教公民爱国守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全面从严治教,引导道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本会弘扬道教优良传统,兴办道教事业,阐释道教教义教规,传承道教文化;抵制道教商业化倾向,维护道教界合法权益,促进道教健康传承;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祖国统一和世界和平,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道教力量。

本会主要履行下列职能:

(一)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宗教工作政策;

(二)联系道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反映道教团体和道教界人士的意见建议与合理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引导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履行公民义务;

(三)开展道教教务活动,加强对全市道教团体和宫观的教务指导,协调关系、促进团结,建立健全道教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统筹推进信仰、道风、制度、人才、组织和文化建设;

(四)推进道教思想建设,阐释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开展道教文化交流和学术典籍研究,协助保护道教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五)开展道教宣传,整理编印道教书刊,依法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

(六)经业务主管单位授权,认定、教育、管理道教教职人员,督导全市道教团体和宫观教风建设,严肃戒律、纯正道风、学修并进,提高道教界整体素质,健全教职人员奖惩机制和准入、退出机制;

(七)宪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

本会实行会员制,设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每五年换届一次;理事会是其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会长为法定代表人,上述职务每届任期五年。

本会内设办公室、秘书部、教务部、宣传部、外联部、人事部等办事机构;下设教务教风、教育培训、文化艺术、慈善公益、医学养生、权益保护、经书法物、海外交流等专门委员会,另设咨议委员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本会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本会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组团出国出境、与境外组织交往、接受境外捐赠,均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本会经费来源为会费、社会捐赠、政府资助、核准业务范围内的服务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财务制度健全,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登记管理机关、财政部门的监督。本会已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一百项,分纲领与法人治理、教职人员与教务、活动场所与建设、财务资产与监督四类,覆盖自身建设、活动场所管理、教职人员管理和教务活动各环节。

随州是道教文化传承地,全市道教宫观是信众祈福修行的场所,也是随州道教文化的载体。本会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整理地方道教文化资源,推动道教文化保护与传承。

本会重点推进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加强教务教风建设。定期组织教职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开展道教经典研讨、讲经交流,规范宫观管理和宗教活动,坚守道教传统。

(二)开展公益慈善。践行道教“济世利人、扶危济困”教义思想,持续举办“关注教育·助学圆梦”等活动,累计资助困难学子和群众三千余人次;常态化开展养老院慰问、乡村振兴帮扶,服务民生。

(三)推动文化传承。整理道教典籍,举办文化讲座,搭建道教文化展示平台,推动道教文化与地方历史文化相融合。

(四)开展对外交流。与境内外道教团体、文化机构开展友好往来,团结信教公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增进“五个认同”,促进社会和谐。

新征程上,随州市道教协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自身建设,发掘道教文化时代价值,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社会民生、促进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中有所作为,为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道教力量。